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代理方:陈月律师代理原告甲
判决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请,三被告连带偿还借款本金 445008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
一、案情简介
原告甲因与乙、丙、丁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 年 1 月,乙、丙承包 A 工地项目出现资金困难,邀请甲入伙并要求其出资 150000 元,甲当日将款项转入丁账户。此后因项目资金紧张,乙、丙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10 月 3 日多次向甲借款,甲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累计支付 305008 元。
2021 年 9 月 17 日,乙、丙出具书面证明,确认甲投资款 150000 元、借款 283009 元,约定项目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归还全部资金。2021 年 10 月 7 日案涉项目主体封顶,2022 年 1 月 3 日,乙、丙签字确认甲总计转款 455008 元,丁在聊天中予以确认。后经甲多次催收,丙仅还款 10000 元,剩余 445008 元未偿还。丙与丁系夫妻关系,丁对案涉款项知情。乙、丙、丁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二、判决结果
三、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为案涉 445008 元属于投资款还是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