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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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签合同前必读——“要约”与“承诺”的法律玄机

作者:张金海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45次举报
2025-09-19

标题:一句话可能值千金!合同是怎么“悄悄”成立的?

你以为合同一定要白纸黑字才有效吗?不对!合同的成立,核心在于两个法律概念:“要约” 和 “承诺”。理解它们,能避免很多意想不到的纠纷。

  • 要约 (Offer):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比如写明货物名称、价格、数量等),并且表明一旦对方同意,自己就受其约束。

    • 示例:你向供应商发邮件:“订购XX型号电脑100台,每台5000元,下周三前送货上门。”这就是一个有效的要约。

    • 陷阱:商品标价陈列在商店里,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最终要以双方确认为准。

  • 承诺 (Acceptance):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

    • 关键规则: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如果你回复:“电脑都要,但每台4500元行吗?”这就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也叫反要约),需要原要约人同意才行。

    • 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也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比如直接开始生产货物)。

【法律提示】

  •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核心要点:合同成立无需复杂形式。通过微信、邮件甚至口头达成的合意,只要符合“要约-承诺”模式,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商务沟通中切忌随口许诺,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张金海律师,联系电话:18251774468(微信同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江苏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320********4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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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320********43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