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
A是当地村民,在未开通的马路上晒稻谷。B也附近企业上班,下班时骑电动车撞上碎石,摔倒小臂骨折。报案后,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A放置石头影响通行为主责,B观察不仔细为次责。A否认石头为其放置,不愿担责。B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判B承担60%责任,赔偿B。
律师分析:
宋律师了解案情后,根据A陈述的情况,依法调取交通事故认定全部材料,并一审材料,并在事故现场调查,找到目击证人,与证人充分沟通,也了解到交通事故认定中程序瑕疵。整理诉讼方案后,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有理、有利、有节的陈述代理意见,从程序上、实体上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辩驳,对一审时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
在程序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依法向A送达,违反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在实体上,对关键证据-造成摔倒的石头来源认定清,证人谈话笔录不真实。对一审对石头的来源、放置,适用法条进行反驳,并同时申请一名目击证人出庭。通过证人出庭陈述,推翻笔录认定的石头来源与放置人,同时根据常理来反驳另两名证人谈话笔录真实性。同时,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法官判案必须依照的唯一依据,引用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及判例,法官可以根据审理调查的情况,依据事实来判定责任。
庭审结束后,宋律师根据庭审情况整理出书面代理意见,及时寄给承办法官。在二审期间与法官也进行了良性沟通,陈述案件观点。
最终二审生效判出来,完全支持宋律师代理意见,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
宋文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