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文学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地产公司因业绩不好欲裁员,与员工协商不成,便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愤愤不平,在职时兢兢业业,最后却遭公司如此无情对待,聘请宋律师进行维权。
律师分析:
当事人跟宋律师沟通了案件后,初步查看证据,告诉当事人还应补充证据,可以提起强制解除合同双倍赔偿金。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又取得了人事谈话录音,补强了我们主张的事实。历经两次开庭,将违法解除的事实陈述清晰,并通过图表的展示的形式将涉案公司欠薪及计算逻辑展示,成功说服法官。最终为当事人取得了近20万的赔偿金。
论证说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者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其合法性的评价也应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载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事由,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该决定作出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为标准进行审查,不宜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载明的内容和范围。否则,将偏离劳资双方所争议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导致法院裁判与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及争议焦点不一致;同时,也违背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应当秉持的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造成劳资双方权益保障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