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经过】
杨某原系某公司工程助理,负责上报工费的审核确认;权某某原系某公司工程质检员,负责验收核对工作量及填报工费单。2023年5月至12月期间,两人共谋利用各自职务便利,由权某某填报工费单,通过虚报某区某小区76栋600平方米别墅、11栋1100平方米别墅以及某市某区某小区52栋101室的冲筋油工工程项目装修费用,后由杨某审核签字报销的方式,骗取某公司工程项目装修款共计8.3万余元。其中杨某获利7.3万余元,权某某获利1万元。2024年8月13日,权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提供杨某身份信息,杨某随后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杨某家属及权某某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此外,杨某预交罚金10万元,权某某预交罚金1万元。某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两人提起公诉,马云航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杨某的辩护人。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及辩护核心在于被告人杨某的量刑情节认定及缓刑适用问题。公诉机关指控杨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指出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辩护人马云航在庭审中提出明确的辩护意见:首先,杨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其次,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构成坦白;再次,杨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家属代为主动退赃退赔,全额弥补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已预交罚金,展现出深刻的悔罪态度。辩护人据此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需结合其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评估意见,综合裁量是否适用缓刑。
三、【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权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量刑,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杨某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预交罚金,确有悔罪表现,且经社区评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法采纳了辩护人马云航提出的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权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扣押在案的手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价值】
马云航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的专业辩护作用。首先,精准把握量刑情节,敏锐捕捉到当事人初犯、坦白、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从宽辩护逻辑。其次,注重实质性悔罪表现的塑造,指导当事人家属积极退赃退赔并预交罚金,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最后,在庭审中清晰阐述缓刑适用条件,结合社区评估意见,成功说服法庭采纳缓刑建议,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结果,最大程度降低了刑罚对当事人未来生活的影响,展现了卓越的庭审应变与专业辩护能力。
马云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