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法政律师
侯法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山东-济南
17853185232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

咨询我
08:00-20:59

济南婚姻律师侯法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婚前婚后购买差异大,一文讲清

作者:侯法政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次举报
2026-05-18

离婚房产分割是婚姻家事纠纷中的核心争议焦点。笔者近期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一方主张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另一方则主张均等分割。作为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笔者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建纬律师事务所自1992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秉承“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就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不同情形进行系统梳理,帮助读者明晰产权归属与分割规则。

一、婚前购买房产的分割规则

(一)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若房产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至房产证上,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此种情形在实务中最为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笔者代理的案件中,正是依据上述规定,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婚后购买房产的分割规则

(一)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只要系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实务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情况、双方住房需求等因素,酌情确定分割比例。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特殊情形下的房产分割

1. 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福利房与房改房。对于单位福利分房或房改房,应当结合房屋来源、出资情况、政策规定等因素综合认定产权归属。部分房改房涉及单位优先购买权或上市交易限制,分割时应当予以注意。

3. 农村宅基地房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割涉及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资格问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分割方式受到一定限制。

四、房产分割的实务操作要点

(一)房产价值评估。双方对房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点的选择、评估方法的确定均可能影响最终评估结果,当事人应当予以关注。

(二)分割方式选择。房产分割可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对于唯一住房,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实际居住需求,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三)贷款处理。对于尚有银行贷款未清偿的房产,分割时应当明确剩余贷款的承担主体,并及时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避免因一方不还款导致另一方征信受损。在济南某法院审理的上述案件中,法院在判决房产归属的同时,明确判令取得房产的一方负责清偿剩余贷款,并限期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五、结语

离婚房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与情感纠葛,建议当事人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理性分析房产性质,选择最优的分割方案。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婚姻家事、房地产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如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或其他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济南婚姻律师侯法政。您认为离婚时房产应当均等分割还是按出资比例分割?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侯法政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7853185232)擅长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3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离婚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31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