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工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笔者近期代理的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劳动者在工地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受伤,用人单位不仅未主动申报工伤,反而以双方系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面对用人单位的推诿,劳动者应当如何依法认定工伤、获得足额赔偿?本文结合办案实务经验,为劳动者提供系统性法律指引。
笔者侯法政,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笔者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诉讼及非诉业务,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之执业理念,为劳动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关系的确认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然而,建筑行业存在大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形,实际用工主体与名义用人单位往往不一致,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该条规定明确了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情形下,用工单位或被挂靠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使其与受伤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与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笔者代理的案件中,用人单位拒绝申报工伤,笔者立即指导劳动者自行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同步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友证言、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经调查核实,社保部门依法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与赔偿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笔者代理的案件为例,劳动者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依法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山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八级伤残分别为十个月和十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待遇。
四、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在笔者代理的案件中,经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笔者随即调整诉讼策略,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直接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最终,济南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我方全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数十万元。
五、专业提示
工伤赔偿案件具有程序复杂、证据要求高、赔偿项目繁多、计算标准专业等特点。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到仲裁诉讼,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准把握。建议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尽早委托专业工伤律师介入,以便在时效把控、证据固定、程序推进、赔偿核算等关键环节把握主动。专业人办专业事,唯有将复杂的法律问题交由专业律师处理,方能举重若轻、化繁为简,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笔者: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涵盖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与商事等诉讼及非诉业务。如您遇到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未缴工伤保险索赔等法律问题,欢迎与济南工伤律师侯法政交流探讨。您或您身边的亲友是否也遇到过工地受伤老板不管的情况?最后是如何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侯法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