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法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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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某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成功维权: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路径探析

作者:侯法政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次举报
2026-05-15

在建设工程领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并不鲜见,由此衍生出的实际施工人维权问题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济南某实际施工人在完成某住宅小区水电安装工程后,因层层转包导致工程款被长期拖欠,且其仅与中间转包人存在合同关系,与发包方并无直接合同关系,维权之路一度陷入困境。

一、实际施工人维权的现实困境

实际施工人通常处于建设工程产业链的末端,既缺乏与发包方的直接合同关系,又难以掌握上层承包方的资金状况与结算信息。在层层转包或挂靠施工的情形下,中间环节的主体往往以合同相对性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而发包方则以已向上层承包人足额付款为由推卸责任。实际施工人陷入两头不靠的尴尬境地,维权成本极高。

此外,实际施工人往往证据意识薄弱,施工过程中未能妥善保存签证单、变更单、结算资料等关键证据,导致诉讼中举证困难。部分实际施工人甚至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凭口头约定进场施工,一旦发生纠纷,连基本的合同关系都难以证明。

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律依据与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围绕突破合同相对性这一核心目标展开工作。首先,通过收集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凭证、工人考勤记录、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委托人确系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其次,调取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的合同、付款凭证及结算资料,查明发包方欠付工程款的数额;再次,依据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的规定,将发包方列为共同被告,主张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在诉讼策略上,律师团队采取了两步走方案:第一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实际施工人完成的工程量及对应工程价款;第二步,在查明发包方欠付工程款数额的基础上,主张发包方在欠付范围内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同时,针对中间转包人可能存在的资产转移风险,同步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的可执行性。

三、案件结果与实务启示

经济南某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委托人系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判决中间转包人支付工程款三百二十万元,同时判决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二百八十万元的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发包方尚有未结算的质保金及尾款,实际施工人最终全额受偿。

实务启示:实际施工人在进场施工前,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式及付款节点;施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留存,特别是签证变更、材料进场、工程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的书面记录;发生拖欠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准确查明发包方欠付工程款数额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则,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作者: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侯律师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多年,在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工程款追索、工程总承包争议解决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理念为超前、务实、至诚、优质。如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遇到工程款拖欠或维权困难,欢迎咨询交流。

您认为现行法律对实际施工人的保护力度是否足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您最担心遇到哪些法律风险?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侯法政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7853185232)擅长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3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离婚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31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