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倾尽积蓄购置商品房,收房后却发现墙体裂缝、卫生间渗漏、保温层脱落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却以“已通过竣工验收”“业主已签收房屋”为由推卸责任。济南某小区业主在收房半年后发现外墙严重渗漏,室内装修大面积受损,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后寻求法律救济。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系我国首批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自然资源与基础设施、不动产金融等城乡发展综合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侯法政律师在房地产、房屋买卖及租赁、建设工程等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中深耕多年,秉持“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执业理念,受托为业主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一、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框架
商品房质量责任涉及多重法律关系。首先,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负有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定质量标准的房屋的主合同义务。其次,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中的施工单位对开发商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再次,若房屋质量缺陷造成购房者人身、财产损害,还可能触发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质量问题的类型化分析与维权策略
侯法政律师在代理本案时,首先对质量问题进行类型化区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如地基沉降、承重墙开裂等,直接关系到房屋安全,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功能性质量问题,如大面积渗漏导致无法居住,购房者亦可主张解除合同;三是一般质量瑕疵,如墙面轻微开裂、局部空鼓等,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但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
本案中,律师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渗漏原因进行鉴定,结论为外墙保温层施工节点处理不当及防水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所致,属于施工质量问题,且渗漏面积较大、持续时间长,已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居住使用。据此,律师代理业主提出以下主张:一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因渗漏导致的室内装修损失、家具损失及业主在外租房的过渡费用;二是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达标,则主张解除买卖合同并赔偿全部损失。
三、裁判结果与购房者维权指南
经济南某法院依法审理,法院认定案涉房屋渗漏问题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判令开发商限期完成外墙修复,并赔偿业主装修损失、过渡租房费用等共计数十万元。
侯法政律师提示广大购房者:第一,收房时务必仔细查验房屋质量,发现问题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明确记录,拒绝签收或要求开发商书面承诺修复期限;第二,对于隐蔽工程及短期内难以显现的质量问题,应在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商或物业报修,并保留报修记录、沟通函件等证据;第三,质量争议发生后,应尽早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明确质量缺陷的成因、范围及修复方案,鉴定结论往往是诉讼中的核心证据;第四,注意诉讼时效,商品房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但最长不超过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
房屋是百姓最重要的资产,质量无小事。如您正遭遇商品房质量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房地产律师,固定证据、明确诉求、选择最优维权方案。您在收房时遇到过哪些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如何处理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经历。
侯法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