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简介 杨某因外伤致左膝关节疼痛活动受限2月入住A医院,查体左膝关节屈曲活动稍受限,膝关节内翻不稳,诊断为左膝后外侧结构损伤,行关节镜左膝后外侧结构重建+滑膜切除术。术后约一月,杨某发现康复不良,左膝关节活动受限伴肿胀,左足背伸不能,神经超声示左侧腓总神经与瘢痕组织分界不清,考虑瘢痕粘连。后行左膝关节粘连松解+腓总神经减压探查术,术后左足背皮肤感觉及背伸活动不能,查肌电图提示左膝以下腓总神经完全损伤电生理表现。 02 鉴定意见 医学会鉴定认为:A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手术操作不当,导致腓总神经损伤。虽A医院考虑与麻醉有关,但对杨某当时的神经功能丧失未进一步观察,以确认是否与麻醉有关,存在过错,杨某构成十级伤残,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对等原因。 03 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鉴定意见,酌情判决赔偿杨某11万余元。
3年
1次 (优于73.81%的律师)
2127分 (优于85.42%的律师)
一天内
28篇 (优于85.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