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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状腺术后持续性低钙,医院承担同等责任案

作者:韦海龙医疗纠纷律师团队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6次举报




01

案情简介

患者因颈部发现肿物到医院诊治,入院初步诊断为双侧甲状腺肿物性质待查。完善术前检查后,实施双侧甲状腺部分切除术,术后患者出现抽搐等症状,予以补液对症治疗,出院诊断为(右叶)甲状腺乳头状癌、左叶结节性甲状腺肿。患者回家后,因抽搐等症状治疗一年余,甲状旁腺素结果均明显低于正常值。



02

鉴定意见

鉴定认为,患者术后当日出现抽搐、低钙血症表现,医方给予葡萄糖酸钙对症治疗,后给予骨化三醇、钙尔奇D连续服药治疗,提示患者甲状旁腺功能损害。患者出院后因抽搐,治疗一年余,甲状旁腺素均明显低于正常值,证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患者术后至今,经连续骨化三醇、补钙治疗有效,进一步证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持续存在,有可能终身服药。结合患者甲状腺癌手术病史,术后当日出现的抽搐等症状,以及出院后的诊治情况,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与此手术有一定相关性,手术记录对甲状旁腺没有描述,术后病人出现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的症状无明确的记录,出院诊断及出院医嘱均未提示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反映了医院诊疗中的缺陷,与患者损害有关。



03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患者构成五级伤残,医院应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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