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老年男性,因“查体发现肺占位1周余”入部级三甲医院治疗,入院诊断:肺占位性病变、骨折术后,医方诊断恶性病变,行“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切除了患者右中下肺叶,术后病理示肉芽肿性病变,后拔管出院。
出院两天后,患者又因“右肺中下叶切除术后1周,发热伴咳嗽咳痰”入院,CT示右肺术后,右肺复张不全,右肺炎症、渗出,左下肺少许炎症,右侧胸腔积液,右侧胸壁、腋窝皮下积气,诊断:肺部感染、右侧肺术后、骨折术后。
肺泡灌洗液基因组学检测报告:鲍曼不动杆菌,屎肠球菌。虽经抗感染等治疗后,但患者肺炎严重,预后不佳,自动出院当日即在家中病亡。
韦律师查阅病历,认为医院诊断依据不足,手术适应症把握不严,术后发生肺部感染后抗感染治疗不当,延误救治时机,最终造成患者死亡。
经医调委调解后,医院一次性赔偿家属20万元。
韦海龙律师,临床医学本科,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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