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侠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4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从事海鲜批发生意,被告经营海鲜酒楼生。双方长期通过电话下达订单并未签订《买卖合同》。长期以来被告在原告处拿货后都是只支付部分货款。双方于2020年8月4日对账后,被告于向原告出具《欠条》,明确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欠条》到期后,被告并未履行自身的还款义务。原告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被告追讨欠无果。
二、办案经过:
在充分询问当事人并了解了双方之间的交易经过后,认为双方之间成立了事实的买卖关系。但是,《欠条》所涉金额二十余万,且并不是全部由被告亲手书写,还需要其他证据作为补强。
三、办案结果(代理原告):
庭审期间,法庭围绕双方的买卖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欠条》金额的真实性进行了辩论。此时,我们向法庭提交了后期要求当事人作为补强的证据,证实了双方之间的关系。并判决被告偿还全部款项及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