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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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

发布者:庞艳律师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2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感情破裂,造成的离婚纠纷,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

判定婚生子一个由原告抚养,一个由被告抚养,被告需每月向原告支付5000元抚养费,原告干预治疗费用凭正式票据由被告支付一半,因被告婚前隐瞒有婚生女事实,原告为此支付几万元抚养费,后原告出事急需用钱,被告对原告安危不顾,吝惜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原告出卖车辆,被告甚至动刀砍原告,加之被告对父母不老顺并进行辱骂,原告认为本身就薄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经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能。

在此期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原告名下有四辆车辆,分别为: 京 ****,京 ****.京 *****,蒙 *****,我方要求依法分割,此外原告转走了大部分钱,最后判决仅只分前妻6万元

庞艳,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强。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民间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