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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

作者:王勇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7日分类:案例浏览:21次举报
2026-08-17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

导读: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案证据,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参加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诉讼。以下是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A设立于2016年7月。2018年10月,股权结构变更为C持股39.70%、李某30%、王某甲30.30%,其中,王某甲的股权来自于C的转让,转让对价为1万元。2024年11月,王某甲、李某将股权转让给C,转让对价为909元及900元,A成为C100%持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A法定代表人由王某乙变更为马某。

案外人某乙公司设立于2017年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2024年10月之前,A为其登记股东。C未曾被登记为某乙公司工商公示股东。D、王某甲均为该公司工商登记股东,王某甲持股10%,D持股13%。

2021年1月30日,C作为借款人,A作为担保单位,出具借条一份,写明“今借B女士伍拾万元整,借期四个月,年息20%,本人以个人所占XX(某丙公司)担保,并以上某丁公司担保,借期四个月,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2024年9月13日,C作为续借人在同一份借条上签名,并加盖A公章,续借时未约定还款期限。

2021年1月31日,B向C转账500,000元。

2021年4月16日,C向B出具借条一份,写明“今借B女士贰拾万元整,借期一个月,收款账户C,卡号62********”。借款人处,由C签名并加盖A公章。2024年9月13日,C作为续借人在同一份借条上签名,并加盖A公章,续借时未约定还款期限。

2021年4月16日,B向C转账200,000元。

2022年1月24日,C作为借款人向B出具借条一份,写明今借B女士叁拾万元整(¥300,000),年息20%,2022年5月23日还清本息。2024年9月13日,C作为续借人在同一份借条上签名,并加盖A公章,续借时未约定还款期限。

2022年1月25日,B向C转账300,000元。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B一审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判令:1.C、A共同返还B借款本金1,000,000元;2.C、A共同支付借款利息(分段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为571,892.77元,自2025年5月21日起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2021年1月25日,C某平台联系B,提出因为承包XX,需要支付承包费,暂时还差50万元,需要向B借款,四个月后返还,年息20%,以其在XX的股份担保,并公司盖章。2022年1月23日,A再次某平台联系B,表示是否可以再借款30万元,利息仍按年息20%计算,到5月份连同上次的70万元一并还款。C同时某平台发送2022年1月24日的借条照片。

2023年5月8日,C向B尾号3722的账户转账50,000元,同年8月17日,C向B尾号3722的账户转账47,000元。2023年8月24日,C向B某平台付款23,000元。2023年10月8日,C向B某平台付款20,000元。2024年7月16日,案外人D向B某平台付款20,000元,2025年1月16日,案外人D向B某平台付款12,000元,2025年7月16日,案外人XX向B某平台付款5,000元。以上全部付款177,000元均无附言或者备注。

2023年10月7日,案外人D向B某平台转账50,000元,备注为烧烤区。

2023年3月18日,C代表甲方某乙公司,B代表乙方某戊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一份,约定合伙人(甲方)某乙公司,合伙人(乙方)某戊公司,经双方友好协议,某乙公司(XX)为了园区内的整体拓展需要,将甲乙双方原餐饮合作协议内容第六条第4款保障乙方在XX内独家售卖烧烤作补充修改。甲方将XX阳光草坪,乙方独家售卖烧烤转租给第三方,租期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年租金600,000元,利益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期满后按照甲乙双方原餐饮合作协议书内容继续履行。结算方式,甲方指定第三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缴纳6个月的租金150,000元,同时并在9月5日之前缴纳下半年租金150,000元,如果逾期未交,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收回烧烤经营权,等等。

同日,C向B出具承诺书,写明本人C,XXXX董事长,本人承诺同意某乙公司与某戊公司关于烧烤区补充协议,如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收回烧烤区经营权或如期履行,付下两年的租金款。

2023年3月20日,C某平台联系B,要求B给银行卡账户付转烧烤区租金,B给出白光农商行朱泾支行623**0625的账户。

本案一审审理中,C述称,D、XX系其亲属,上述款项支付时未向B明确付款性质,但是即便法院认为某戊公司有权收取租金,A也坚持上述款项计入对借款的返还。

B确认,两个案外人D、XX与B个人之间无债权债务关系。就2023年5月至2025年7月收到的227,000元,B未转付某戊公司,且未开具任何票据给某乙公司。

裁判理由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一审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案涉借款交付之时,约定的借款主体并不完全一致,但2024年9月13日,C在确认续借时,在各份借条的续借人处均加盖了A的公章。鉴于C在2024年11月成为了A的唯一股东,且其与另一股东王某甲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与常规商业转让行为存在区别。同时案涉借款主要用于A及王某甲共同为登记股东的某乙公司的项目运营,而B亦在相关项目中有所运营,故B有理由相信,C将A的公章加盖在续借人处,即有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B有权主张A承担责任。但A责任承担方式应为20万元本金借款的共同责任,80万元本金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B主张责任形式不当,法院依法调整。因续借时未约定还款期限,故B有权随时主张返还。A关于保证期限已过拒绝承担责任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结合借条及B提供的某平台聊天记录,可以佐证,C在2021年1月30日借款500,000元时承诺年利率20%,而在2021年4月16日借款200,000元时未承诺支付利息。在2022年1月24日借款300,000元时承诺年利率20%。因借条出具时间实际为某平台聊天之后,故是否约定利息以借条为准。而2021年1月、同年4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年利率3.85%,2022年1月24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年利率3.70%。故B有权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0%计算借款利息,有权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0%计算借款利息,但是无权主张200,000元本金的借款利息,也无权按照同期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主张利息,B对利息的主张不当,法院依法调整。对于已还款,C及其关联方在2023年5月至2025年1月合计向B付款227,000元,从转账凭证分析,仅2023年10月7日的付款的50,000元有留言“烧烤区”,可以印证系C代表的某乙公司应付给B代表的某戊公司的转租费之外,其余款项均未有明确的指向性,鉴于B无法举证证明各方对于上述款项进行了结算,而相关价款的支付形式与B指示C付款的租金收款账户并不一致,C坚持款项是对借款的返还,法院予以确认。即上述177,000元计入本案借款的返还。但鉴于原、A有多重法律关系,而A于2025年11月18日庭审当日才明确付款性质,故应折抵入截止至2025年11月18日的借款利息。经法院核算,截止至2025年11月18日,A应付800,000元借款本金的利息为539,382元,扣除A已还款177,000元,A尚欠利息362,382元。综上,B有权要求A返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有权主张截止至2025年11月18日的借款利息362,382元,有权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0%计算借款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0%计算借款利息,均自2025年11月19日起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C关于借款系无息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裁判结果

济南股权转让纠纷律师谈借款合同纠纷返还借款本金,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五百四十五条、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六十八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一、C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B借款本金800,000元;二、C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B截止至2025年11月18日的借款利息362,382元;三、C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B借款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0%计算,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80%计算,均自2025年11月19日起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四、A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C上述第一至三项全部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C、A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B借款本金200,000元;六、驳回B其他诉讼请求。

王勇 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法理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秉持诚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82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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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120********82 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