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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被篡改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者:岳文贺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3198人看过举报

      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那么患者及家属就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有些医疗机构会对病历进行篡改?

      医院病历被篡改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律师补充:

      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的处罚如下:

1、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2、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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