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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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作者:朱冰湄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9次举报
2023-09-08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一般是指: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挂靠单位和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借车发生事故的,车主存在过错的,由车主和借车人共同承担责任;
单位职工执行公务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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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冰湄律师,江苏暨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有9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对于人身伤害以及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暨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3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间借贷
江苏暨阳律师事务所
1320220********39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