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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XX与尹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林萍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5日 3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陈XX,女,1978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林X,湖南XX律师。
被告尹XX,男,1976年6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XX与被告尹XX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陈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陈X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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