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仅针对基于身份关系而入住动迁房的情形。对于公房而言,户口不在但实际居住五年以上的配偶视为同住人应得到安置;对于私房而言,因参照“产权平移”原则分配,户口不在但实际居住的人不享有分配权利,只能基于原身份关系请求产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比如老年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予一定年限的租金解决居住)。
江琳琳律师
本问题仅针对基于身份关系而入住动迁房的情形。对于公房而言,户口不在但实际居住五年以上的配偶视为同住人应得到安置;对于私房而言,因参照“产权平移”原则分配,户口不在但实际居住的人不享有分配权利,只能基于原身份关系请求产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比如老年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予一定年限的租金解决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