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大家庭在动迁开始就会达成内部分配意见,但是不少人在实际取得动迁利益后不愿意按照事前意见分配。在此情形下,未受分配人按照事先书面承诺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的,法院原则上按照该内部分配意见处理。除非被告有充足证据能够推翻分配意见。
实践中也经常有居民会以家庭协议欠缺某一成员签名而主张无效,对此法院一般认为家庭成员之间互有家事代理权,除非内容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权利,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
江琳琳律师
有的大家庭在动迁开始就会达成内部分配意见,但是不少人在实际取得动迁利益后不愿意按照事前意见分配。在此情形下,未受分配人按照事先书面承诺诉至法院要求分割的,法院原则上按照该内部分配意见处理。除非被告有充足证据能够推翻分配意见。
实践中也经常有居民会以家庭协议欠缺某一成员签名而主张无效,对此法院一般认为家庭成员之间互有家事代理权,除非内容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权利,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