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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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者:王登豹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2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原告:向某某,男,汉族,1973年713日。

代理人:王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XX公司

被告二**XX公司

被告二是**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被告一是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后被告一的项目总工**与原告签署协议,约定将相关工程劳务交由原告完成,被告一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项目进度。

合同签定后,原告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劳务。2020年520日,原告和被告一进行结算,并由被告一项目负责人签署结算确认单,确认被告一共应支付原告劳务费XXX,原告确认已经收到被告一支付费用XXX元,尚欠付原告938173元劳务费,未加盖公司印章。后原告向单位索要费用不拒付,原告去人社局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处理未果,委托王XX律师处理。

因为对方公司拖延支付费用时间是常态,故王XX律师接案后先对案件进行了保全,冻结其银行账户中相对于金额,排除其拖延时间的意义。在诉讼中通过调解高效达成调解协议,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938173元,并且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6791元,保全费5000元。

点评:调解并不一定意味着让步和吃亏。制定了恰当的诉讼策略,调解可以高效解决纠纷实现诉讼目的。本案调解实现了诉讼主张,避免了一审和二审等冗长的时间程序成本。

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婚姻家庭,加盟维权,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医疗纠纷等方面,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通过一切合法方...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2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