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慧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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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移债务,受让人不认可。诉讼后法院支持了债权人(原告)全部诉请

发布者:谷慧洁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4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餐饮公司及原审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经过原一审、原二审、发回重审及二审后,最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某餐饮公司的诉请。

本案起因为我方当事人与第三人学校之间存在承包食堂的合同关系,我方向第三人学校缴纳的保证金及营业款均未退还,上诉人周某作为学校临时管理人,便自愿与被上诉人、第三人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以上债务由被上诉人承担,并有原审被告娄某作为担保人。原一审未支持餐饮公司诉请,在发回重审后,餐饮公司委托我介入发回重审的诉讼。通过搜集证据,才确认了债务转移的诉讼思路,并结合第三人的证明,我方诉请得到法院全部支持,挽回了餐饮公司一百多万元的损失。

谷慧洁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观博律师事务所,办案谨慎,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有着较深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主要擅长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安阳
  • 执业单位:河南观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520********6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