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敏敏律师
梁敏敏律师
浙江-丽水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者:梁敏敏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17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合同纠纷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冯某某,女,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灵燕,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敏敏,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冯某某诉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3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冯某某诉称,2021年2月23日,被告以制作电视剧《XXXX》需要资金为由与原告签订了《电视连续剧投资合作协议》,原告通过被告进行投资用于本剧制作,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3%,获得本剧收益权的0.3%,被告在收到发行公司本剧回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版权比例把本剧发行净收入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被告应在2021年底之前确保电视剧上映播放,若未完成上映事宜,被告应承担回购原告所有投资金额的义务,并且支付原告所付总投资额的6%作为违约金等内容。同日,双方签订一份《附加协议》,约定,被告承诺该剧开播之日起8个月内让原告收回投资本金,若原告在该剧开播之日起8个月内收回不了本金,将由被告补足。两份协议签订后,原告将36万元款项打入被告账户。2021年2月25日,原、被告又签订了两份《电视连续剧投资合作协议》及《附加协议》,两份协议约定的投资金额均为42万元,其他内容与前述投资协议及附加协议内容一致。原告同样将投资款打入被告账户。综上,原告合计支付被告投资款120万元。被告在收款后向原告出具了3张收据,合计120万元。然而《XXXX》并未如期在2021年底之前上映播放。被告亦未按约回购原告的投资。经原告多次催讨,双方于2022年9月19日签订一份《电视剧收益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在2022年10月30日前返还原告所有投资款,并支付原告所付投资额的12%作为违约金。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偿还上述款项。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12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4.4万元、律师费1.5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辩称,对原告诉称的事实予以认可。被告在2022年11月25日通过被告股东郭某某的账户向原告支付了5万元,又在2023年1月17日直接支付原告3万元。目前剩余投资款本金112万元尚未归还。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14.4万被告予以认可。对原告主张律师费1.5万元,经核对原告律师费证据亦予以认可。

针对被告答辩,原告认可被告在2022年11月25日通过被告股东郭某某的账户归还5万元,又在2023年1月17日直接支付原告3万元。

原告针对其诉称的事实向本院提供了《电视连续剧投资合作协议》及附加协议、付款凭证、收据、《电视剧收益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及律师费发票等证据,被告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无异议。被告针对其辩称意见提供了转账记录及郭某某出具的证明,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根据上述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结合原、被告当庭陈述,本院对原告诉称的事实予以确认。扣除被告已返还的8万元投资款外,被告尚某112万元投资款未返还原告。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电视剧收益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按约履行。被告已归还原告8万元投资款本金,还应支付原告剩余112万元。原告主张违约金14.4万元、律师费1.5万元证据充分,被告亦予以认可,本院对此予以确认。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冯某某投资款112万元;

二、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冯某某违约金144,000元;

三、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冯某某律师费15,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31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515.5元,由原告冯某某负担360元,由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8,15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A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梁敏敏,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攻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擅长草拟、审核、...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丽水
  • 执业单位: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1120********14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