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工作中受伤,到底该按工伤索赔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许多劳动者甚至用人单位都分不清楚。选错维权路径,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直接影响赔偿金额。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析这两条维权道路的关键区别。
一、八大维权区别
(一)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区别
工伤:原则上,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典型情形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
例外: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等用工主体责任。
人损:人身损害赔偿基于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常见于:退休返聘人员,家庭保姆、小时工,承揽关系中的提供劳务者等。
简单来说: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雇佣/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
(二)赔偿项目区别
工伤:残疾时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工亡时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人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是否适用过错原则的区别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自杀,就能获得100%赔偿。
人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如果劳动者有过错,会导致赔偿金额大幅减少。
(四)维权程序的区别
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单位30日内申请,单位不申请则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社保行政部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索赔→不服可提起诉讼。
工伤流程相对固定,但时间较长,通常需要一年以上时间。
人损: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
人损程序相对简单直接,但需要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五)赔偿保障力度的区别
工伤:一般难以要求多个主体一同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但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接近一半的赔偿可由社保基金支付;且有社保保险先行支付制度予以保障。
人损:有时候可要求多个主体共同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六)等级评定的巨大差异
一般来讲,同样的伤情,工伤比人损更容易评上等级,比如:肋骨骨折基本上都可以评工伤十级,但是人损则可能评不上等级。
(七)期限或时效的重大区别
工伤:工伤受诸多期限和仲裁时效的限制,比如:必须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
人损:诉讼时效为三年。
(八)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
人损: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规定。
二、如何选择维权路径?
(一)优先选择工伤赔偿的常见情形:
1.存在明确劳动关系,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2.事故责任难以划分,自身可能有一定过错
3.希望获得长期保障(如伤残津贴、定期伤残待遇调整)
4.在第三人侵权或用人单位购买意外保险的情况下,希望获得人损和工伤“双赔”。
(二)考虑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形:
1.难以证明劳动关系,但能证明雇佣/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能力有限
3.损害后果严重,按人身损害计算赔偿更高
4.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和劳动仲裁时效5.希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覃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