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利益至上,在决定接手案子之后,剩下的就只有一件事,帮助客户解决问题。2019年,兰州A公司与陇南B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B公司承包的商住楼做防水,在防水工程完工后,双方按照约定进行了结算,对A公司所做的防水进行了验收,后开发商将该商住楼向住户交付使用,但是B公司未向A公司支付劳务费。2024年4月份,A公司项目负责人找到本人,在详细了解案子情况后,本人为A公司项目负责人制定了诉讼方案,在接手委托后,本人在A公司的配合下,向武都区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武都区法院冻结了B公司的公户,后A公司向武都区法院起诉,后代理人多次与B公司负责人沟通,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B公司在三日之内支付A公司劳务费460000元,A公司解封B公司的公户。后经过代理督促,B公司按按照约定支付了460000元劳务费,至此,客户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诉讼策略的制定,直接关系到案子的办理结果,本案中采取的保全措施,即能保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又能迫使B公司解决问题,最终顺利解决问题。律师存在的价值就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李纪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