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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员工工资,房东是否有义务垫付?

发布者:黄维升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942人看过


问:租户拖欠员工工资,房东是否有义务垫付?

 

答:根据法律规定,房东没有垫付工资的法律义务。

但是有些情况,如果不垫付工资,房东可能损失更大——比如,有些员工可能会将租户及房东连带起诉,而打官司的时间比较漫长,导致期间无法正常出租,且房东可能因存在仲裁或诉讼,而被银行暂停贷款。

因此,实践中也有一些房东选择代为垫付,并在垫付之后,再向租户追偿,追偿手续一般如下:

第一,让员工签署领取垫付工资追偿权和受偿权转让的声明书,或者其他协议;

第二,有关部门的确认;

注:有些拖欠工资的纠纷,系由街道办或调解组织进行协调,可以让这些部门进行确认。

第三,以“无因管理”起诉到法院。

房东拿到员工的声明书、协议、及有关部门的确认书后,可以“无因管理纠纷”的案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租户赔偿代垫款项。

 

作者简介: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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