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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发布者:黄维升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422人看过


引言: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有些情况下,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仍不够,暂不能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时,用人单位是否可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还是要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终止”劳动关系?

 

一、参考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01民终9159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沪民申75号。

 

二、基本案情

201510月,M某入职S单位,双方签订了2015101日至2017930日的《劳动合同》,所在岗位为管理岗位。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2017101日至201930日的《劳动合同》。

2018927日,M某在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时(注:M某为管理岗位的女职工),突然收到S单位的《关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通知》,通知内容为“M女士,根据相关文件,S单位与您的劳动合同于2018927日自然终止已经届满。由于您无法到S单位领取相关材料,我们将劳动手册和退工单一并寄给您,请注意查收”同日,S单位为M某开具了《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记载2018927日劳动合同终止。

M某认为自己被违法解除,诉求S单位支付赔偿金12万多,先后提起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但均没有获得胜诉。

 

(一)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理由:(略)。

劳动仲裁裁决:对M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一审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中,M某于1963927日出生,至2018927日已满55周岁,且M某、S单位一致确认M某属于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因此,在M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S单位据此书面通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无不妥。由此,M某要求S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3,632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M某的诉讼请求。

 

(三)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与之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系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该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亦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两者是并列关系,并不矛盾,均可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论其是否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本案中,在M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S单位书面通知M某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无不妥。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再审

再审法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情形,依照该第四十四条第()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同时该第四十四条第()项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系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该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两者均可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论其是否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项,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在M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S单位书面通知M某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据此判决并无不当。M某申请再审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M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再审裁定:驳回M某的再审申请。

 

三、裁判观点总结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两者均可单独产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不需要同时满足。

 

注:

该案例是上海高院2020年最新判例,在当地有指导意义。但其实在广东等许多地区也有类似案例。

过去曾有观点认为,要同时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才自然终止。但现在的司法实践倾向于认为,两者只要满足其一即可,需要引起注意。

 

作者: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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