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东
招志南律师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招志南律师

1455173651@qq.com 00:00-23:59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1879402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白云区专业合同律师;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胜诉率高?

2026-01-25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65人看过举报

广州擅长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招志南律师团队,13年经验,欢迎咨询

专业合同律师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如遇合同纠纷经济争议,先不要慌张,也不要心烦意乱,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办案理念:取证全面,多点出击,捍卫核心,打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擅长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擅于整理和把握合同纠纷中双方拉锯的争议点,从关键焦点寻找突破口,增加胜诉几率!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在承揽活动中

常有第三方参与辅助工作的情形

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违约

该由谁对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A公司系B公司长期商业合作伙伴,多次为B公司提供吊装设备服务。2023年1月,双方再次签订《报价单》《相关方行为要求告知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确定B公司租用A公司吊车、叉车及吊装平台,负责将4台自动化一体机吊装到二楼车间定位。施工前,A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签署《施工安全承诺书》,并指派A公司监事赵某参加了B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不料,在吊装过程中,一台自动检测机从起重机搭载设备的辅助平台脱落坠地,受损严重。林某确认设备脱落系因吊装操作过程速度过快,中途又发生停顿抖动,从而导致设备从辅助平台脱落。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事故责任及赔偿事宜产生分歧。B公司认为,A公司在承揽吊装工作过程中,违反协议约定,导致设备损坏,应当承担损失赔偿等违约责任。A公司则认为,现场吊装的吊机非其所有,操作员也非其员工,涉案设备的损坏与其毫不相关。双方争执不下,B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支付设备赔偿款。

?

法院审理

双方通过报价单形式订立合同,由A公司为B公司提供设备吊装服务,符合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规定的情形,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故B公司与A公司成立承揽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A公司是否为该次设备吊装的承揽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应综合分析判断。首先,该次吊装前,双方签订了《报价单》《相关方行为要求告知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吊装当天,法定代表人林某签订了《施工安全承诺书》,监事赵某参加了B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赵某又与A公司的叉车及叉车司机经登记后进入吊装现场,协调组织吊装工作,上述行为具有连续性,也符合双方一直以来形成的吊装服务模式,足以认定涉案吊车与操作人员由A公司指派作业。B公司主张A公司为本次吊装服务的承揽人有事实依据,予以采信。其次,A公司辩称设备受损系因操作人员操作吊车时过快后又抖动导致,应由吊车所有人、操作员即第三方负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故即使设备受损系吊车不当操作造成的,该后果亦应由承揽人A公司承担。

综上,法院认定A公司为本次设备吊装的承揽人,其在吊装过程中,未能按约定履行,导致B公司设备受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B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而A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可另寻途径解决。该判决已生效。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合同相关专业法律服务,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1879402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943835

  • 昨日访问量

    850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招志南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