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劳动仲裁员工离职辞退劳动合同补偿金赔偿金如何准备证据能胜诉?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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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离职事实和类型由谁举证?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劳动者能够对用人单位解除的事实做出合理陈述,并提供上述证据予以证明,则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如果劳动者不能对用人单位解除的事实做出合理陈述,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则应当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然,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成立,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事实未成立,还应当对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围绕该争议事项进行庭审调查,可以通过审查退工办理、劳动手册归还、工资结算以及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解除的事实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对于离职的类型负有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有关部门会审查由谁提出解除;属于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劳动者单方解除,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按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均应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未通知用人单位自行离开,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单方解除处理的规定。此外,用人单位承担劳动管理的职责,因此,谁提出解除,属于何种解除形式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本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事实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且又未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进行举证,可能被认定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开庭时怎样的?
(一) 仲裁员宣读纪律,宣读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如一方超过半小时以上未到庭,申请人未到则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未到则缺席审判。
2、仲裁员核实双方身份,宣读庭审纪律,询问申请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
3、仲裁员宣读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4、被申请人答辩意见。
(二)双方就案件进行简单陈述
(三) 举证与质证
1、要求开始举证与质证
2、根据举证规则的规定,双方向本庭依次提交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证明对象。
3、双方就对方的举证进行质证。
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提出观点。
4、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进行质证;
(2)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进行质证。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人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
5、不要只会说不认可这三个字,在质证环节,需要你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进行质证,对于证据的质证,如果你持有的是不认可的态度,一定要说明不认可的原因。 仲裁审理时并不会因为你说了不认可三个字,就不采信对方的证据,听到你说不认可,有些仲裁员会询问你不认可的原因,要求你给出解释,可是还有些仲裁员根本就不会询问你。
(四)辩论
1、这里是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证据为基础提出自己的辩论意见。
申请人先发言。然后是被申请人发言
2、双方意见本庭已经清楚,辩论结束。
3、双方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
这里要注意概括自己的观点
你可以就某一个或者某几个问题展开陈述
但对于陈述的基本观点要进行适当的概括
让仲裁员明确你陈述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1)尽量避免重复表述
之前提到的问题重点可以重复表述,但主要表达之前没有提到的问题
(2)运用技巧性的语言着重自己想要重点表达的事项
(五) 是否接受调解
当上述环节均完结,仲裁员会问申请人是否接受调解,如果不接受,即等待宣判;如接受,即进入调解阶段。
经过调解,仲裁庭会制作仲裁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六)签署庭审记录
这时要仔细看书记员对自己谈话的记录,有缺失的可以进行补充,有错误可以进行改正。
一旦签了字,就表示你认可上面的内容,那时的确不能再改了。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提成奖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4、企业管理人员特殊权益维护、企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权益维护;
5、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金劳动报酬等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不续签经济补偿金纠纷;
6、工伤、职业病认定赔偿;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0、健全单位规章制度;
11、公司劳资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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