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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劳动纠纷律师海珠区劳动仲裁案件怎样打官司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36人看过举报

海珠区劳动仲裁案件怎样打官司:专业尽责,欢迎咨询。

广州专业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大家都知道,证据制度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制度的核心,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无论是从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围绕着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来做出判断的。
证据要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一定要知道它的“三性”


一、真实性: 基础的证据一定要是能反映真实的事实,不能是伪造的,不能是基于主观意识而形成的。比如公司单方面制作一个没有你签名的考勤记录,且又没有其他证据来印证,那就属于缺乏真实性。
二、合法性: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的,证据的构成合法,来源也要合法。比如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必须由社保部门来认定。如果是通过医院来认定的工伤,肯定是不合法的。再比如一个劳动合同要是合法生效,则必须要有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名。
三、关联性:也就是说必须要和证明的事实存在逻辑关联。比如劳动者要证明公司克扣工资,但劳动者仅仅提交一个安排加班的通知,这个就属于关联性不够。


你面对提起劳动仲裁过程中,必须及时充分地收集和保全证据,这对于劳动争议官司胜负至关重要。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千万不要有下类想法:劳动仲裁部门能够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为我认定事实,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会主动调取证件来查明真相。

郑重告诉你:劳动仲裁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双方的辩论和证据,依法进行公正的裁决,基本不会超出法定程序。

那么该收集哪些证据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 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 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五) 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六) 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七) 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八)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九) 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十)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四) 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

(五) 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

(六) 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领域法律服务?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工伤死亡职业病赔偿争议;

(7)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

(8)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争议;

(9)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争议;

(10)集体劳动争议;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2)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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