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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合伙协议纠纷律师合伙后无法参与到合伙管理如何能退伙吗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29人看过举报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法律服务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投资纠纷合伙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事人咨询:合伙后无法参与到合伙管理,能退伙吗

招志南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例,自合伙企业成立以来,原告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一概不知,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某某也无法沟通,更无法参与到合伙企业的管理。法院判决准予退伙。

【相关案例介绍:】

本院认为,本案系退伙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各原告与各被告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案涉《有限合伙协议书》未约定合伙期限,各被告及第三人未抗辩并举证证明各原告退伙会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各原告主张退伙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原告请求本院确认其自2019年10月15日起退出洪某某合伙企业,但未明确并举证证明上述退伙日期的事实依据,本院对该日期不予确认。各原告于2019年11月26日提起本案诉讼,应认定各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已向其他合伙人及洪某某合伙企业履行了通知义务,结合需提前30日通知的法定及约定条件,各原告所作退伙意思表示于2019年12月27日发生效力,故本院依法确认各原告自2019年12月27日起退出洪某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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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找律师:

聘请律师应注意诉讼时效且宜早不宜迟

临阵磨枪乃是兵家大忌,这样聘请律师也是没有好处的。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越早聘请律师,对案件的进行越有利;反之,您的合法权益也许会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损害。同时,越早聘请律师,也能够给律师足够的调查取证和出庭代理或辩护做好充分的准备。


  充分信任,积极配合

对于已经聘请的律师,应当给予充分的信任,案件的各项真实情况对律师做出如实的陈述,使律师能够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理清法律关系,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这样,律师才能依据法律、法规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您的合法权益给予最有力的支持,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另外,充分相信您聘请的律师会对您提供的相关案件的资料和案情都会严格保密,即使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律师及其律师事物所的其他律师和辅助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委托事项的保密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对律师向您委托的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承诺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

不能要求您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承诺,一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因素在影响着进程,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也不能要求律师提供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服务,比如:要求律师托关系找熟人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判决结果造成干扰。小心注意所谓的“特殊关系”、 “找关系”、 “包胜诉”,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注意:

  只有在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律师执业证的人才能称为执业律师。千万不要与非律师机构或自称是律师的“黑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另外,《律师法》明文规定执业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私自受理案件,必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受理案件,所以聘请律师须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以防上当受骗,使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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