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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经济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发布者:招志南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12人看过举报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经济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的开庭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

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向当事人告知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由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举证:原告对自己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

3、法庭辩论:

按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互相辩论,必要时可因新事实或证据而中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根据辩论情况,审判长征询各方当事人 终意见。

4、当庭调解:

如果当事人同意,审判长将引导各方提出调解方案。

若双方达成协议,合议庭将宣布调解结果,告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5、宣判:

经过上述过程,法庭将进行评议,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宣判。


在整个过程中,原告应当准备好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并在庭审中展示给法庭和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法律延伸:

什么是反诉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反诉作为独立之诉,它与本诉有牵连,但又是一种新的诉讼法律关系。

提起反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2)反诉诉请应与本诉的诉请具有牵连性。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4)反诉必须在本诉作出裁判前提出。

(5)反诉请求的目的是为吞并、抵销或排除本诉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少于等于或者大于本诉请求的范围。

在实践中,只要符合条件,被告是可以提起反诉的,特别是当普通的反驳式答辩非常被动,对原告反驳力度太轻的时候,提起反诉则可以主动抗辩。而且反诉不依附于本诉,也就是说法院如果支持或驳回了本诉,并不会影响反诉的支持或者驳回。另外,通过提起反诉,也可以获得谈判或调解的筹码,必要时可以有效拖延诉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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