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81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外籍华人A女士与中国籍B先生于2004年登记结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和2006年分居。2014年A女士起诉B先生离婚,诉讼过程中A女士得知婚前B先生用自己的专利技术作价60余万投资一医药企业获得原始股权,后公司成功上市,B先生名下资产从60余万元增长到2.3个亿。因此,A女士一审向法院提出要求分割2.3个亿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长达一年的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该2.3亿财产系B先生婚前投资增值所得,并且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B先生并未再投入,所以认定2.3亿全部为B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A女士一审分文未得,彻底败诉。
结果:
本案系全国首例婚前股权婚后增值纠纷案。在上诉期间,A女士找到家理所易轶主任,并进行了委托。易主任亲自代理此案,并与团队成员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不放过任何有利证据,抽丝剥茧分析本案关键法律问题,制定了最优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充分运用婚姻专业领域的诉讼技巧和资源优势,融合多种途径解决核心问题。最终北京一中院全部接受我方代理意见裁定发回重审,并附加审理意见(认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还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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