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由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徐丽红律师担任辩护人。被告人因在淘宝店铺销售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服装,涉案销售金额达95万余元,被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徐丽红律师在接受宁波市鄞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围绕案件定性、证据链完整性等关键问题展开精准辩护,最终成功推动法院改变罪名定性,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在辩护过程中,徐丽红律师指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要依据仅为被告人供述,缺乏产品制造人员证言、客观证据等关键证据予以印证,证据链不完整。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能成立,依法将罪名变更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这一定性转变显著降低了对被告人行为的主观恶意认定,为后续从轻处罚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量刑方面,徐丽红律师充分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因家庭经济压力实施违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与商标权利人达成和解并赔偿27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本案充分体现了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案件定性的敏锐判断力、对证据链条的严谨把控能力,以及在量刑协商中对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的精准运用。徐丽红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在涉案金额高达95万余元的情况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