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由浙江泽大(宁波)律师事务所徐丽红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杨某诈骗案,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虽涉案金额巨大(17.95万元)且曾有信用卡诈骗前科,但在徐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量刑协商、情节认定及缓刑适用方面的关键作用。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谎称自己是拆迁办工作人员,以合作承租农包地转租赚取差价为名,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17.95万元。案发后,杨某家属在徐丽红律师指导下积极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2025年5月,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取保候审。
辩护亮点:
徐丽红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围绕“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关键量刑情节展开辩护工作。尽管杨某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具有一定前科,但徐律师精准把握本案与以往犯罪的性质差异,强调其主观恶性不深、悔罪态度诚恳,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促成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徐丽红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杨某犯诈骗罪,数额巨大,但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判决如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前科仍获缓刑”的成功案例,充分展现了徐丽红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她不仅在量刑环节争取到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还通过积极促成退赔谅解,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机会,避免了实刑带来的社会与家庭影响。
结语:
刑事案件中,前科并非“死路一条”。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合理运用法律政策、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仍有可能实现从轻处理甚至缓刑判决。徐丽红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度责任心,再次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与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