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龙律师
李龙龙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广东-广州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8520268478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3:59

蓝xx、严xx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李龙龙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70人看过 举报

2018-10-29

律师观点分析

严学文与蓝方明签订《欠款还款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及还款期限,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现严学文确认蓝方明已支付了150000元,尚欠170000元未归还,严学文要求蓝方明支付尚欠的17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合理合法,予以支持。蓝方明抗辩在本案中仅应支付严学文160000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因严学文在庭审中明确仅要求蓝方明承担清偿欠款的责任,故一审法院对于蓝方明要求追加李远权、伍圣新、陈俊欢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共同承担责任的申请不予准许。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于2018年4月12日判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蓝方明向严学文支付欠款170000元及利息(以170000元为本金,自2017年12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清偿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3700元、财产保全费1370元,共计5070元,由蓝方明负担,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述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迳付严学文。


李龙龙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于:重大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纠纷、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3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房产纠纷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30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