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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协议约定:出轨净身出户再付100万 该协议是否有效?

2019-02-08

发布者:陈忠强律师|时间:2019年0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1179人看过举报

夫妻之间协议约定:出轨净身出户再付100万

该协议是否有效?    

    近日,有当事人问我,夫妻两人约定,如有一主出轨,另一方需净身出户并支付100万元赔偿,当事人问,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

    单纯问忠诚协议是否有效,是没有肯定的答案的,要看具体约定的内容。由于忠诚协议目前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支持者认为:《婚姻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夫妻有忠实的义务。“忠诚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忠诚义务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婚姻中双方对自己的财产也有约定的权利,净身出户的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因此是有效的。

    换个角度想,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契约,一方在背叛对方之前,就得考虑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只是在没有具体协议约束的情况下,双方承担的是道德义务,而道德成本对于个人来说是隐性的,只有内在强制力而无外部约束力。

    一旦签订了忠诚协议,隐性的道德成本显性化了,当事人很可能就会三思而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忠诚协议对于维系婚姻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反对者认为:《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一种提倡性的规定,而不是强制性的,简单来说,这个法条没有规定不忠诚会有什么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对财产关系进行约定,但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定人身关系。人身权是法律规定的,不能通过协议来调整。此外,忠诚协议从另一方面讲,不是提倡有钱就能出轨吗?故忠诚协议不应被赋予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通过契约向违背忠实义务的配偶要求赔偿。

    从目前看,法院基本上的共识是,涉及人身的,比如监护权约定是无效的,而涉及财产问题,原则上是有效的。

    如果签订忠诚协议是在被胁迫的,该协议属于可撤销。但注意的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情形,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超过了实际负担能力,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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