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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作者:聂义明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53次举报


2023年3月5日,武汉市律师协会合规审查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研讨会在立丰律师事务所举办,此文为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市律协合规审查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聂义明律师所作的交流发言内容。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是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什么分享这个内容,是基于两个重要原因的考虑,一是其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申请方、建设方、辩护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其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的监管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律师参与到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无非就是以上两种身份,因而对律师来讲,掌握了解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十分重要。

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什么

(一)概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部、工商联等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进行了介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二)第三方机制域外经验

监管人制度起源于美国。2008年3月7日美国司法部发表暂缓起诉协议和不起诉协议中监管人的选任的备忘录(Morford),对监管人的选择、工作范围以及任期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构建了监管人制度的雏形,随后不断修正实践运用中出现的问题。美国监管人制度详实细致地规定了何时选择监管人、选择什么样的监管人、程序设计、监管人职责等方面,对我国第三方机制具有借鉴意义。

(三)第三方机制制度的正式确立

2021年6月3日《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后称《指导意见》)的出台,统一了表述、界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主体职责并且规范了合规流程,采取了检察机关-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的模式。2021年11月全国工商联、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4月19日全国工商联牵头会同多部门制定《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从建设、评估和审查三方面明确职能。2022年6月15日全国工商联等13个部门启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出互联网+企业刑事合规监管新模式,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业务。由此,我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四梁八柱基本确立。

二、第三方机制如何运行

(一)形成第三方监管组织

涉案企业合规监督管理委员会遴选第三方监管人,是实践中常用的模式,这也是武汉市的做法。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2022年6月1日决定聘请64名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由此,第三方监的管基本模式已经明确,即“检察机关——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

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二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二)第三方机制的启动

启动第三方机制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一)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二)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三)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满足这三个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监督评估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情形不适用第三方机制。

目前,第三方机制的启动方式有如下三种:

1.依职权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并及时听取涉案企业、人员的意见。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2.依建议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办案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如认为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建议。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3.依申请

涉案企业、人员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提出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三)第三方组织的工作内容

《实施细则》中对第三方机制的运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与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及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联络沟通,协调处理第三方机制启动和运行有关事宜。第三方组织应当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涉案企业完成合规计划的可能性以及合规计划本身的可操作性;(二)合规计划对涉案企业预防治理涉嫌的犯罪行为或者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效性;(三)合规计划是否覆盖涉案企业在合规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明显漏洞;(四)其他根据涉案企业实际情况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第三方组织应当就合规计划向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综合审查情况一并向涉案企业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组织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第三方组织发现涉案企业执行合规计划存在明显偏差或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指导、提出纠正意见,并报告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三方组织在合规考察期届满后,应当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监督、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负责选任第三方组织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收到第三方组织报送的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双方认为第三方组织已经完成监督评估工作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宣告第三方组织解散。

 

三、以第三方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某实业公司企业合规

武汉A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现以社区商业为主业,公司现运营商业项目为某社区商业街。目前A公司的商业街项目业务范围辐射近百家商户,解决就业3000余人,服务区域覆盖面积达10平方公里。

2021年3月11日,某区监察委员会对犯罪嫌疑单位A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21年6月8日,该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某为A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于2022年6月8日被某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于2022年7月11日被某区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A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公司于2022年11月   作出合规承诺并认罪认罚。2022年12月6日,在某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下,由本人及银行业协会专业人员周某某、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会计师黄某某组成第三方组织。

启动第三方机制对A企业进行合规考察之后,在某区检察院的主持之下,合规计划正式启动。合规计划正式启动之后,某区检察院、涉案企业与第三方组织共同确定合规考察期限,在合规考察期限内,由合规企业按照考察计划制定合规方案,并在第三方组织的建议上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由第三方组织监督合规计划的实施。

在第三方监管过程中,对A实业公司共组织过五次评估会议。

第一次由检察官介绍案件背景,确定合规考察期限并介绍公司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某的大概情况。宣布该企业及人员符合开展合规第三方考察的条件。并由涉案企业提交初步材料,第三方组织提出初步改进意见。

第二次会议是在企业初步提供的合规计划上进行优化,第二次提交合规材料,进一步细化合规方案,提高合规计划的可实施性。并再次听取第三方组织的意见。

第三次会议是在A公司举行,第三方组织在A公司现场进行考察,监督合规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再次由该公司负责人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汇报。第三方组织在现场考察及听取负责人的汇报之后,再次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次会议是由企业提交最后的合规整改报告,对合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汇总,在检察官的主持之下,确定最后合规考察期限。

最后一次会议是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最后由第三方组织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三方组织的组成一般会包括不同的专业领域人员,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也会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人员架构等各方面的整改。律师作为第三方组织人员成员,主要承担着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出整改意见的角色。例如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反商业贿赂条款的适用等。

 

在涉案企业合规中,无论是以涉案企业辩护人的角度还是第三方监管员的角度,律师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当下,涉案企业合规正如火如荼地推行,也是刑事辩护领域地热门话题。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众多刑事律师想要跻身这一领域,想从企业合规市场分一杯羹。但并非是所有的刑事律师都能在其中如鱼得水。因为专业属性的问题,刑事律师很少直接能像民商事律师一样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商事交易过程中以及行政监管过程中,天然的缺乏对生产经营以及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经验积累。而能够适用企业合规的案件,其都是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对此类案件进行辩护尚可,真要做到风险识别评估、政策程序安排等第三方监管要求等工作任务,恐怕还是有些力不胜任。

因此,作为辩护律师面对如火如荼的合规趋势,首先要认清自身的执业领域定位,自己是否有兴趣以及能力涉足,没有的话其实也不必参与内卷之中,让自己产生技能焦虑。如果想要从合规案件中分一杯羹,就得在合规是什么这个知识之外,认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财务制度、企业税务制度等基本的涉企类知识,然后组建包含各专业方向律师在内的律师团队,合规案件绝不是一人两人就能处理的案件类型,通过一定时期的精耕细作、品牌宣传、经验积累,方能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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