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欢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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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起诉两个姐姐要求平均分割父母38万遗产,法院为何只判他分得20%?北京西城这起继承案,律师详解

发布者:魏欢磊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7人看过 举报

2026-09-14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王某4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三个子女:长女王某2、次女王某3、儿子王某1。王某4于2020年去世,李某于2022年去世。两位老人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理财款等共计38万余元,另有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4万余元。

父母去世后,三个子女就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儿子王某1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应当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遗产。但两个姐姐认为,王某1长期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分得遗产,或者应当少分。

因多次协商无果,王某1委托北京魏欢磊律师代理此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父母遗留的存款、理财款及丧葬费、抚恤金。

办案策略

魏欢磊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王某1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否因赡养义务履行较少而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第一,明确法定继承权,奠定诉讼基础。魏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王某1作为被继承人的儿子,其法定继承人身份毋庸置疑。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情形,否则其继承权不能被随意剥夺。法定继承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因赡养义务履行多少而当然丧失。

第二,梳理遗产范围,确保分割标的明确。魏律师通过调取银行账户明细、理财持仓产品详单等证据,逐项核实了王某4和李某名下的存款、理财款金额,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情况,确保遗产范围清晰明确,为分割奠定基础。

第三,应对“未尽赡养义务”的抗辩,主张王某1也曾履行赡养义务。二被告主张王某1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分得遗产。魏律师在庭审中通过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指出:王某1也曾上门探望父母,并非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根据证人吴某的陈述,王某1“偶尔会去河北燕郊或者朝阳看望老人,大概一个月一次,平时会带点水果”;在索家坟居住期间,王某1也有带老人看过病。赡养义务不仅包括经济支持,也包括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不能简单以经济付出多少来否定赡养事实。

第四,区分遗产与丧葬费抚恤金,分别主张权利。魏律师指出,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可以一并处理,由在世子女子均分。同时,对于二被告垫付的丧葬费用,同意从丧葬费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由三个子女平均分割。遗产是遗产,丧葬费是丧葬费,法律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第五,应对“返还赡养费”主张,厘清法律关系。被告王某3提出要求王某1返还不当得利款316,378元,并主张如果法院不合并处理,则王某1无权分割遗产。魏律师指出,该请求与本案继承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应合并审理。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认定该请求无法合并审理。继承纠纷与不当得利纠纷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案件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

一、被继承人名下存款和理财款共计380,067.22元,由王某1分得20%(76,013元),王某2分得30%(114,020元),王某3分得50%(190,034元);

二、被继承人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23,469.21元(已扣除丧葬支出),由王某1、王某2、王某3各分得三分之一;

三、被告王某2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王某1支付存款和理财分割款76,013元、丧葬费抚恤金分割款41,157元。

案件受理费9,024.84元,由王某1负担2,023.87元,王某2负担2,952.37元,王某3负担4,048.6元。

法院认定:王某3一家支付了照顾老人的绝大部分费用,王某2在老人生前频繁探望,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故在分割遗产时予以多分。王某1也曾上门探望,并非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其付出明显少于两个姐姐,故分得20%的份额。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定继承纠纷,涉及赡养义务认定、遗产分配比例、丧葬费抚恤金处理等多个法律问题。其典型意义在于:

第一,法定继承权不因赡养义务履行较少而当然丧失。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除非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否则继承权不能被随意剥夺。本案中,王某1虽赡养付出较少,但其探望父母、带老人看病的事实得到法院认可,故仍分得20%的遗产。赡养义务履行多少,影响的是遗产分配比例,而非继承权的有无。

第二,赡养义务的认定,需要证据支撑。本案中,二被告主张王某1未尽赡养义务,但魏律师通过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证明了王某1也曾上门探望、带老人看病。法院最终认定王某1并非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酌情分得20%的份额。在继承纠纷中,主张对方未尽赡养义务的,同样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但可以一并处理。丧葬费、抚恤金是国家发放给死者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本案中,法院为便利解决纠纷,将丧葬费、抚恤金与遗产继承一并处理,由在世子女子均分。丧葬费抚恤金的分割,遵循的是“均等原则”,而非遗产继承的分配规则。

第四,继承纠纷与不当得利纠纷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本案中,被告王某3提出要求王某1返还赡养费的主张,法院认定该请求与继承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无法合并审理。在继承诉讼中,当事人应当聚焦继承问题本身,避免将其他纠纷混入其中,影响诉讼效率。

第五,专业律师的介入,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魏欢磊律师在本案中通过明确法定继承权、梳理遗产范围、应对赡养义务抗辩、区分遗产与丧葬费抚恤金等策略,最终帮助王某1分得了20%的遗产和三分之一的丧葬费抚恤金。面对复杂的继承纠纷,专业律师的精准判断和务实策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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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当事人姓名已做化名处理。)

 魏欢磊律师(电话18001129768),现任北京善缘律师事务所主任,深耕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领域4年,累计主导及参与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善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21050663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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