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亮点
1.男方虽同意离婚,但坚持争夺孩子抚养权,并主张自行抚养、不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抚养权诉求面临直接对抗。
2.女方最终成功取得婚生女抚养权,法院酌定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共同负担。
3.夫妻共同财产线索多、部分财产由男方及男方亲属控制,法院最终判令男方向女方给付六十余万元财产补偿。
4.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代理女方实现抚养权与财产权益双重核心目标。
5.精神损失费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提示家暴、冷暴力等主张需提前固定证据。
二、案情简介
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因感情矛盾分居,孩子自双方分居后随女方共同生活,由女方实际照顾。女方认为男方存在隐瞒婚史、语言暴力、肢体暴力等行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诉请包括: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工资、男方多地房产婚后还贷增值部分及租金收入;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0元;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孩子将来教育费、医疗费双方平分等。
男方辩称同意离婚,但主张孩子抚养权,不主张抚养费,不同意支付精神损失费,并要求法院依法裁判夫妻共同财产。
三、案件经过及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感情矛盾分居。分居后孩子随女方生活并由女方照顾。男方月收入约4至5万元,女方当时无工作。双方确认存在男方名下存款六十万元、男方婚后工资收入、多套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三十余万元,以及多地房屋租金收益等财产。部分租金涉及案外第三人利益,法院对该部分未作处理。
法院认为,女方主张男方存在欺骗、暴力等行为,但未举证证明,故对精神损失费诉请不予支持。关于抚养权,法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出发,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今后大额医疗费用由双方共同负担。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处理。因大部分财产在男方处,法院判令男方向女方给付六十余万元;男方名下存款、房屋租金归男方所有;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担。
最终结果:
1.双方离婚;
2.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至十八周岁,大额医疗费双方共同负担;
3.男方名下存款、房屋租金归男方所有;
4.男方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女方六十余万元;
5.驳回女方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男方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评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中“同意离婚但争夺抚养权、财产分散且部分由对方控制”的案件。魏欢磊律师代理女方取得较好成果的关键,在于围绕“孩子利益最大化”和“财产依法分割”两条主线展开。
第一,抚养权方面,律师重点强调分居后孩子长期随女方生活、由女方实际照顾,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同时结合孩子年龄、男方高收入但未充分履行照顾义务等情况,最终法院支持由女方抚养。
第二,抚养费方面,男方虽主张自行抚养、不要求抚养费,但法院结合男方月收入较高、孩子实际需要等因素,酌定每月8000元,并明确大额医疗费共同负担,较好保障了孩子未来权益。
第三,财产分割方面,面对存款、工资、多地房产租金、婚后还贷等复杂线索,律师通过梳理共同财产范围,促使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处理,并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六十余万元补偿。对于涉及案外第三人利益的租金部分,法院未在本案处理,也为后续另案主张保留了空间。
第四,精神损失费未获支持,主要原因是女方虽主张存在欺骗、暴力等行为,但未能充分举证。此类案件中,若主张家暴、冷暴力或隐瞒重大事实,应及时保留报警记录、验伤材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否则法院难以支持。
总体而言,本案代理成果体现在:在男方争夺抚养权、拒付抚养费、财产多由其控制的情况下,仍为女方争取到抚养权、每月较高抚养费及六十余万元财产补偿,较好实现了女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核心权益。
魏欢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