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荣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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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认定货款是被告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者:韩荣华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28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原告与两被告系朋友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两被告与原告有业务往来,原告向两被告供应铁芯,两被告尚有铁芯货款20000元未结清,在2014年,被告对所欠货款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且两被告事后在抵押担保书上共同签字对该笔款项表示认可。后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为此,原告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办案过程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首先是收集原告最有利的证据-欠条,其次是该欠条虽是夫妻一方的女方签字,但在后来的抵押担保书夫妻两个共同签字认可,即表示该笔货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观点

本案中,当事人虽然在打欠条的时候未约定利息,但在后面的担保协议上约定利息,就可以据此主张相关经济损失。

韩荣华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毕业,现职业于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206676712(微信同号)。为提高律师办案的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4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