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荣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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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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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纠纷

发布者:韩荣华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4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本案是代理被告。原告主张被告的租车费用一直未给,故而起诉。但经过我们了解,被告并不是实际承租人,不应当支付租车费。

二、案件结果

原告撤诉。

三、办案过程

在接手案件后,针对原告的起诉,我们进行充分的准备,本案件已经起诉一次,针对第一次,我们调取全部的相关资料后,发现本案的租车并非是被告租的,系被告的朋友,因个人征信问题,由被告代签,在第一次的庭审中,被告的朋友承认且出具了相关文书,同时本案的租车合同是签署过两份,第一份是当事人签署的,后原告又找当事人的朋友签署一份,取代了我方当事人签署的一份,至此该份合同的相对方并不是被告在原告联系不上被告的朋友,转而起诉被告。庭审中,我们的答辩取得法官的全部认可,原告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提供相关证据,最后原告撤诉。

四、律师观点

律师分析案件需要掌握全部案件事实,在通过第一次的庭审,我们发现主要证据,而这是当事人想不到的。另一个在庭审中,原告在提供相关证据时,我方也发现,原告的主体也存在问题。再次印证专业的问题还需专业的人解决。


韩荣华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毕业,现职业于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206676712(微信同号)。为提高律师办案的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4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