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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应该由谁承担?

2023-10-17

发布者:高洁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959人看过举报


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车损还是人伤案件,大概率上涉及司法鉴定的问题,一般的司法鉴定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特别是人身损害案件,三期鉴定加上伤残鉴定下来就将近3000元,那么鉴定费由谁来支付,最后由谁来买单呢?

交强险中不包含司法鉴定费,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伤残、误工和护理费等等,但是不包括鉴定费,很多人存在误解,鉴定费可以先由申请一方先行垫付,后期按照责任比例来赔付。

举例子,比如小A申请了伤残鉴定,总计花费人民币2860元,小A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小A驾驶的是非机动车,那么后期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会按照司法鉴定费的30%来赔付小A。

同样的,如果小A无责任,小A的鉴定费虽然属于间接损失,但是保险公司也应该支付司法鉴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虽然在庭审中一直声称司法鉴定费为鉴定损失,但是伤者通过司法鉴定才能明确具体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必须要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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