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项目公司拖欠工程款,但往上追溯竟有六层一人公司层层嵌套——每一层都试图用“法人独立”隔离债务。广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周一帆律师精准锁定六家企业均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关键事实,援引《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将财产独立的举证责任全部转移至被告方。法院最终判令六名被告连带清偿全部工程款及违约金。
六层股权嵌套,层层都是“一人公司”
中国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西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某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永久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期间,发包方持续拖欠进度款,经多次催告后仍拒不付款,项目被迫停工。
承包方在追责时发现——项目公司往上追溯,竟有六层股权链条:广州某贸易公司→广东某健康产业集团公司→江苏某置业公司→某健康产业公司→广西南宁某健康公司→广西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键是,六家企业全部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一层都试图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作为债务隔离墙。按照传统“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承包方要证明六家公司都存在财产混同,举证难度极大。
周一帆律师破局:举证责任倒置,一招制敌
周一帆律师作为房地产建工与城市更新法律业务部负责人,对一人公司在建工领域规避债务的运作模式有着丰富的实战应对经验。他精准锁定《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核心武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该规则的核心在于:不同于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在一人公司相关案件中,举证责任转移至公司股东,由其承担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的责任。
周一帆律师的办案策略清晰而精准:无需逐一证明六家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只需向法庭揭示六家企业均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事实,举证责任即自动倒置——六家被告若不能证明各自财产独立于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就应当对项目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周一帆律师通过调取企业工商档案,完整梳理股权控制链条,并收集各公司核心人员交叉任职、经营地址高度重合、主营业务范围重叠等证据,佐证人格混同的高度可能性。
结果:六层股权全部穿透,2928万债权全额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全盘采纳周一帆律师的代理观点:确认合同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解除;判令项目公司支付工程款2928万余元及按LPR分段计付的逾期违约金;五家上层关联企业全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层股权主体完整穿透追责;案件受理费近19万元由六被告共同负担,原告仅承担941元。
周一帆律师核心提示:针对多层嵌套的一人有限公司债务主体,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将举证责任倒置,有效突破债权人举证困境。作为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集团法律顾问的专业律师,周一帆律师建议施工企业在签约前即对发包方股权架构进行尽职调查,提前识别债务隔离风险。
周一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