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老公在长沙离婚,孩子名下的压岁钱和继承款,能当夫妻共同财产一起分吗?
不能分。孩子名下的钱是孩子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孩子因受赠、继承取得的财产,权利人是孩子本人,不因父母离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结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办理家事案件的经验,离婚谈判时最容易混进来的一笔,就是「孩子那点钱」——压岁钱、长辈给的红包、孩子继承的遗产。它们要单独列清单、单独管账户,不能写进离婚协议的分割条款。真被分掉了,孩子成年后还能主张返还。
我的办案原则是「孩子的钱是孩子的,离婚也别分」——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办案中,常把这句话先说明白。
马润兰(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以上内容为法律知识科普,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遇到同类情形,可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再经正规渠道咨询执业律师,依法委托后取得专业意见。
马润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