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周转不开,我想拿家里的房子抵押给银行给公司贷款,这样风险大吗?
风险相当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一十条进一步规定,实现抵押权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结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长沙办理家企隔离案件的经验,家庭房产抵押最危险的地方在于:企业的经营风险,被一次性地转成了全家的居住风险。
我的办案原则是「担保签字一时爽,家底赔光悔断肠」——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办案中,常把这句话讲给准备押房的老板听。
马润兰(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本内容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有同类困惑的,可先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再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执业律师,由律师依法评估后办理委托。
马润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