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还原
维权车主:艾先生(化名)
纠纷类型:买到营运车
购车平台:某社交平台
维权方式:前期调解+《律师函》施压
?? 案情简介
2026年8月,艾先生在平台看到卖二手车广告,对方明确承诺“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艾先生付2千定金后期待提车。提车前确认发现车是“营运车”,车商并未如实告知。
若买来的话,上牌、购置税、登记手续、年检费用、保险费用等高于家用车辆。艾先生多次联系要求更换处理,对方直接说你主动不要的,定金将不退。
2千的金额说高也不高,但就是被恶心到了。2026年8月18日,艾先生委托本所介入,不再忍气吞声。
?? 办案过程
第一步,固定证据。证明双方存在车辆买卖合同关系,且隐瞒营运车辆的事实。
第二步,调解+发《律师函》。
多次硬气调解,跟车商讲明白几点:
①车辆性质属于“营运”,无法实现合同根本目的-交付家用车辆。
②车辆未交付,且你方违约在先,我方还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何来定金不退一说?
③《律师函》是最后通牒,不处理就对簿公堂,将主张“退一赔三”作为惩罚性赔偿。
?? 案件结果
车商被我们的“退一赔三”策略所吓到:同意退还1900元处理。
结案耗时仅4天: 2026年8月18日委托 → 2026年8月21日调解结案。
郭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