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审理法院: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辩护律师:陈华律师(时任广东当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广东当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余某(另案处理)担任赌博网站的总代理,发展黄某(化名)作为下级代理。黄某使用代理账号接受下线投注“时时彩”网络赌博,累计接受投注额251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黄某犯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
二、辩护策略与要点 陈华律师提出:黄某并非赌场的策划者或组织者,仅系下级代理,没有主动大规模招揽赌客,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其到案后认罪认罚、坦白交代,且系初犯、偶犯。
三、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了陈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黄某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判决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四、案件亮点 在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背景下,陈华律师通过成功论证从犯地位,为当事人拿下了缓刑的最佳结果,使其免于收监,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陈华律师 现为 广东当睿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