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过这样的念头:
“我只是改装了几部旧手机,装了个隐蔽摄像头软件,网上卖卖,怎么就犯罪了?”“我卖的是‘赌具辅助设备’,又不是监听器,警察凭什么抓我?”
如果你正在做或打算做类似的“小生意”,请你一定耐心看完这篇文章。
因为,你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一、你以为只是“黑科技”,法律却认定是“专用器材”
很多人对这个罪的认知,还停留在谍战片里的针孔摄像头、窃听器。
但现实中,法院已经认定以下设备属于窃照专用器材:
- 改装过的手机,侧边带微型摄像头,能偷拍识别赌局;
- 内置“息屏录像”软件的手机,能秘密录制他人活动;
- 用于“诈赌”的A系列主机,外观像普通手机,实为偷拍+计算工具。
你卖的,不一定是“间谍器材”,但只要具有“隐蔽拍摄、秘密录制”功能,就可能被鉴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二、这个罪有多重?——不看利润,看数量
很多人以为:“我就卖了几台,赚了几千块,应该没事吧?”
错。
这个罪是“行为犯”,不是“数额犯”。
意思是:只要你非法生产、销售了,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需要等到“卖了很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一旦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刑期直接跳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那什么算“情节严重”?
目前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数量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
- 销售数量、经营数额、违法所得;
- 是否造成次生犯罪(比如别人用你的设备去诈骗、偷拍);
- 是否形成规模化销售(工作室、团队运作)。
三、现在不是“跑”的时候,是“请律师”的时候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已经:
- 被警察传唤、询问;
- 被扣押设备、查封账户;
- 或者只是“听说同行出事了”——
请你立刻、马上,找一位懂刑事、懂设备鉴定的律师。
律师能为你做什么?
- 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你的设备是否真的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 争取“不立案”“不起诉”金额小、人数少、无次生危害,有可能在公安或检察院阶段终结案件。
- 争取从犯、认罪认罚、缓刑如果确实构罪,那就争取最轻的结果。认罪认罚、退赃退赔,都是法官从宽的重要依据
胡梦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