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找到我时,第一句话都很像:「律师,我是心甘情愿给她打赏的,但我现在才发现,她根本不是她。」
在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所谓的“女主播”,其实背后是一整个团队。她的身份、学历、家庭、失恋经历,全是“话术模板”。真正和你聊天的人,可能是几个轮班的“键盘手”。
他们的目标很简单:不是谈恋爱,是把你一步步带进直播间,让你刷礼物。结果呢?短短一个多月,受害人被“恋爱剧情”带着走,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地打赏,最后发现自己被拉黑,人财两空。法院最后认定:这是诈骗罪,主播和幕后团队全部获刑。
但问题来了——
是不是所有“恋爱+打赏”的翻车结局,都是诈骗?
答案是:不一定。
法律真正看的,不是你有多爱,而是对方“骗了什么”
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对方“感情不专一”或者“人设翻车”,就一定是诈骗。
从法院的标准来看,关键只有四个字:非法占有目的。
说人话就是:对方是不是一开始就打算用编造的身份和感情,把你的钱“骗走”。
诈骗型直播打赏,法院通常会看这些信号
结合多起判例,常见特征非常“套路化”:
1.身份全是编的
年龄、职业、家庭背景、感情经历,都是统一脚本。
2.聊天的人不是主播本人
你以为在和“她”谈恋爱,其实是“话务员团队”轮流上阵。
3.感情是为了引流
前几天不提打赏,等关系暧昧、信任建立,再把你带进直播间“支持她的梦想”。
4.频繁制造虚假情绪事件
生日、母亲生病、拜佛求平安、人生低谷……每一个剧情,背后都是一次刷礼物的理由。
在一起真实案件中,一个团队半年时间,骗了上百万元。法院明确说:
这种通过虚构身份和情感,让对方“误以为在谈恋爱”而打赏的,属于诈骗。
那有没有“不是诈骗,只能认栽”的情况?
有。而且还不少。
我曾经接触过一个案子:主播和粉丝真的谈了恋爱,聊天是真的,见面是真的,转账和礼物也是粉丝主动给的。后来粉丝发现,主播同时和别人谈恋爱,一气之下报警,说自己被诈骗,要求退回几百万打赏。警方最后的结论是:这是感情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为什么?
因为:
1.恋爱关系真实存在
不是虚构身份,也不是别人代聊。
2.主播没有诱骗打赏
聊天记录显示,主播还多次劝对方别刷礼物。
3.钱是自愿给的
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钱在干什么。
从法律上看,这更像是:
“爱错人了”,而不是“被人骗了”。
如果你遇到过:
「主播恋爱+高额打赏+突然翻脸或消失」
不确定是诈骗,还是感情纠纷。
你可以把你的情况整理清楚,找一位做过类似案件的律师评估路径。
方向选对了,结果往往差很多。
至少,别再一个人,一边心疼钱,一边心疼人。
胡梦甜律师